本报讯(记者韩帅)天津市民在超市购物时,收银台不收分币。而如果购物款项里存在分钱,超市则会多收,凑成一角,昨日市民杨女士就此事拨打本报热线,认为超市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昨日,杨女士到红旗路某大型超市天环店购物,到收银台结账时,费用总共是132.49元。杨女士
给收银员150元整钱以及9分钱硬币,对方却明确说不接受。而结算时,杨女士的150元只拿回了17.50元,超市并不回找分钱。当杨女士问收银员为什么不收分钱又要如此收费时,收银员表示是超市的规定,自己也不清楚。
“长期算来,他们这样会多收很多钱,这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并且既然超市的物品价格存在分钱数额,结算时就应接受分币,而不是多收,凑成一角。”杨女士说。(渤海早报 韩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