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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区法院:官司宣判难要判决书,法院究竟为谁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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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高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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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医疗费用清单

2011年4月21日,北京市平谷区退休职工王建英因内痔手术住进了平谷区中医院。万万没想到,就这个区区小手术竟然让她的生活从此改变。

那天,医生先给她做完常规检查后,就开始实施内痔切除手术,可是手术后血流不止。22日至28日六天四次大出血,血红蛋白值下降42,6天注射两次强心针。后来检查发现,医生竟然忘记了缝合伤口。王建英在手术前常规检查时,血糖值正常,可手术后血糖剧烈增加,形成了糖尿病。

痛苦不堪的王建英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于2011年4月28日,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及今后维持治疗费用的数额鉴定,可是法院厅长于宝灵却拒绝立案。王建英的律师与其理论,于宝灵才不得不答应。

2011年12月19日开庭,法官宣读判决书,读到原告明确表示不再主张后续治疗费用时,王建英懵了,她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向法官提出质疑。法官答应改回王建英立案时的主张。

2011年12月20日,王建英和丈夫胡宝祥到法院领判决书。法官让先签字。王建英和她丈夫对法官说:“你先打开判决书,让我们看看,你们是怎么改的。”在看到法院将原话又改为:后续治疗费用等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王建英和胡宝祥感到心中疙疙瘩瘩的,于是拒绝签字。厅长于宝灵说:“现在这个判决书还不算呢,等我看看监控再说,你先回去等听话吧。“之后,王建英胡宝祥多次打电话追问判决书事情。于宝灵都说:“还没看呢,等着吧!”一个月后,法院通知王建英胡宝祥判决书生效,但是,拒绝给王建英胡宝祥判决书。

时间已经过了上诉期,王建英多次到法院索要判决书,法官的回答是:“你们必须保证不上诉、去申诉才给判决书,否则连看也别看了。

2012年7月26日王建英胡宝祥再次到法庭要判决书。于宝灵把判决书给了他们,然后让其写不上诉的保证书。王建英拒绝了,于宝灵迅速从王建英、胡宝祥两人手中夺抢走判决书,并撂下狠话:“你们等着吧!”

从此后,事后王建英胡宝祥再次索要判决书时,于宝灵说:“已经归档了。”拒绝给王建英胡宝祥判决书。

2012年12月20日,一年过去了王建英、胡宝祥向法院副院长石东弘反映问题,要2011年12月19日判决书。石东弘副院长说:“糖尿病是你自己得的,找我们法院干啥!”原告王建英便对副院长石东弘说:“于宝灵不看证据,在判决书上剥夺原告的主张权利,为被告作伪证。结果副院长石东弘禁闭王建英4个多小时,罚王建英二千元。

胡宝祥向石东弘理论,说被告伪造病历多达80页、日费用清单50页、篡改血糖化验单3张、冒充王建英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庭审时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多次达成一致确认被告伪造病历成立。这些证据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只字未提。石东弘副院长恼羞成怒下令拘留胡宝祥15天。

2012年12月24日王建英因做脑垂体瘤手术到市里医院看病,婆婆自己在家。(婆婆82岁,平时自己在南独乐河村居住。丈夫胡宝祥被拘留之事一直没敢告诉婆婆,只说胡宝祥出远门了)王建英晚上从市里回到家后才听说她到法院找院长的事情。25日上午婆婆说手疼,王建英一看婆婆的右手大拇指又黑又肿,便把婆婆送到县医院,经检查右手拇指骨折。

王建英问婆婆到底怎么回事。婆婆说:“听人家说儿子宝祥在法院呢,我就去法院找儿子。我进去后法院的人说宝祥在看守所,让我去看守所。我出来几次找看守所,找不到。后来我就回到法院大厅里,这时法院里有两个警察说带我从南大门进去找院长。我走在前面,后面一警察一把把我推到在台阶上,我栽了下来,用手拄了下地,当时只感觉手指麻了一下,就没在意。然后两个警察把我拽到南大门电动门前自己进到大门里,却不让我进去。我就用拐杖捶打大门两下。”

26日上午王建英给厅长于宝灵打电话想反映婆婆的问题。于宝灵一听说是王建英,便说自己不在,把电话挂了。

28日法官打电话给王建英通知她交罚款2000元和婆婆24日砸坏南电动门玻璃的赔偿款1200元。如果都交齐,就提前释放胡宝祥。王建英提起婆婆被推倒手指戳骨折的事,法官不听,把电话果断挂断。

31日早上,法官再次通知王建英交付款和赔偿款共计3200。说如果交齐,就提前释放胡宝祥。王建英再次说婆婆被推栽倒手指戳骨折事情,法官这次说:“她啥样,与法院无关!”上午10点50左右王建英交完罚款2000元后,厅长于宝灵便亲自到看守所对胡宝祥说:“你表现不错,决定提前释放你回家过年。1月4日你把你母亲砸坏南电动门玻璃的钱给交了,经评估1200元,看你的表现,如果不交,再拘你半年!”胡宝祥只得在看守所里签了字。

事情到此似乎已经平息了,但王建英的伤害谁来弥补,老人的创伤谁又负责!我们还不禁纳闷,案子既然宣判了,原告要份判决书咋就这么难!面对耄耋老人,你们又怎下得了手!我们也不免发问:法院,你究竟是为谁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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