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频道> 企业资讯> 正文

维美滋被指无证经营中药饮片

千龙绿色北京4月17日讯 2011年,国家药监局等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 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销售中药饮片需要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然而深圳市健美滋贸易有限公司总经销了维美滋牌灵芝片等多种中药饮片,但该公司竟然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被指无证经营中药饮片,公然对抗国家药监局该规定。

记者从正规渠道购买了一盒维美滋牌灵芝片,仔细观察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标示有生产商安徽海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总经销为深圳市健美滋贸易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GMP证书号皖H0173,生产许可证为皖20100129。功能主治:补气安神,止咳平喘。用于眩晕不眠,心悸气短,虚劳咳喘等。上述包装信息显示这是一款中药饮片产品。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市健美滋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9年3月3日,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化妆品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5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而药品经营不在其经营范围内。

记者在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经营企业查询中,也未找到深圳市健美滋贸易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资质。

据记者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文)明确规定: 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

记者咨询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一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范围没有药品经销,而经营药品是否合法?该工作人员明确回答:不合法。必须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含有药品经营范围,才允许经营药品。

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堂而皇之地售卖中药饮片吗?记者将继续关注并做追踪报道。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