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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味维权”第一案即将开庭 广药提出管辖权异议或因心虚

济南消费者起诉广药“虚假宣传”诉讼一案将于5月23日在山东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中国口味维权第一案”将进入诉讼庭审阶段。

该案因消费者首次针对饮料“口味维权”而颇受外界关注,被认为是中国“口味维权”第一例。据悉,本案的原告——山东济南的刘先生一直是王老吉凉茶饮料的忠实消费者,从2008年以来经常饮用“王老吉”凉茶。春节期间,刘先生在济南华联超市购买了一箱王老吉,当时看到外观包装与原来印象中红罐王老吉包装没什么不同,但在饮用的过程中,刘先生发现,现在商场出售的红罐王老吉凉茶虽然包装和广告用语与过去完全一样,但口感与原来完全不同,因此感觉上当受骗,一怒之下便将广药告上了法庭。

刘先生认为:凉茶最显眼的就是红罐,这已经是多年养成的习惯,现在的王老吉和以前的王老吉从外观上基本看不出什么区别,买熟悉的产品也不会拿着包装盒翻来覆去的看,既然广药王老吉产品和前些年王老吉产品不是一回事,虽然钱不多,却让人有被忽悠的感觉,希望广药王老吉能给他一个说法,这也是他维权的初衷。

济南历下区法院于4月2日对该案正式立案。期间,该案被告方广药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所在地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该主张被历下区人民法院驳回。历下区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一济南华联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依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符合规定,遂驳回被告请求。

继济南刘先生诉广药集团虚假宣传后,沈阳的吴女士也因同样原因将广药集团下属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消费者针对凉茶“口味维权”的又一新案例。

法律专家表示,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此“王老吉”非彼“王老吉”的前因后果,所以才会出现两地消费者不约而同地因为相同原因诉至法庭维权,这不是个案。因此,作为生产者的广药集团更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意见,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消费者,而不是掩盖这种事实。

据悉,将于5月23日开庭的此案或将使广药成为饮料行业首个因商业混同被起诉的企业,其“口味维权第一案”所具有的示范效应使本案的判决结果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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