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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捆绑推广违反工信部20号令

近日,随着公益律师联盟曝光了腾讯为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涉嫌通过捆绑推广的行为,并将提起诉讼后,作为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的互联网公司,其种种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受到了广大网民和专家的批评。有互联网业内人士就表示,腾讯的捆绑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工信部20号令》,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根据《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即《工信部20号令》)第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提供服务”。而腾讯此前在“3Q大战”期间,强迫用户“二选一”已经完全违反了用户的平等和自愿原则。此外,据近期公益律师联盟的研究发现,用户在安装腾讯的各种软件、代理的游戏客户端时,多数会被捆绑3-6个腾讯的其他软件。这种捆绑行为,同样将《工信部20号令》中规定的“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以及“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等规定于不顾,其行为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自由。

腾讯在QQ中捆绑推广各种产品 无视用户自愿原则

日前,权威测试机构PCWorld中国实验室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IM聊天软件的QQ2013,以满分5分的最高流氓指数,成为最影响用户电脑性能捆绑软件之王。针对腾讯的捆绑推广行为,有业内人士分析,腾讯、搜狗如果将流氓手段持续下去,继续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控制用户电脑,终将被用户抛弃,也会在市场竞争中被整个行业淘汰。

UC、多玩、蓝港在线,这三家国内著名的创业公司,都曾遭遇过互联网最为流氓的一个对手——腾讯。面对自己的产品遭遇不正当竞争,这三家公司的创始人俞永福、李学凌和王峰都曾经对腾讯的捆绑行为予以谴责,指出公司的营业遭受了腾讯封杀、捆绑等不正当竞争。UC董事长俞永福甚至在其之前的“四问腾讯”中表示,腾讯过去一直利用业务能力进行不正当竞争,排挤竞争对手等等。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领导者,腾讯本应该为中小创业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正常竞争的表率,但其却凭借自身的种种优势,排挤中小创业者,置用户利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工信部20号令》的规定,这种践踏法律和破坏行业环境的行为,应该得到相应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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