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下午,互联网安全厂商和终端服务商在北京鸿翔大厦联合签署了《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参会的企业有360、金山、瑞星、江民、网秦、天融信、腾讯、百度等八家互联网安全厂商。此次签约仪式由工信部等国家机构组织协调,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
据了解,这是国内第一部针对安全软件及服务进行规制约束的行业公约,《公约》明确了互联网安全企业应严格规范其在用户电脑中的行为,并要求参与该公约签署的企业保证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再以各种借口对业界其他厂商进行恶意打压。值得注意的是,公约中明确赋予安全软件对互联网行业公认的病毒、木马、蠕虫等恶意程序的直接处置权,以切实保障互联网用户的上网安全;同时,对腾讯、百度等各类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专项约束。
安全厂商应保证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公约》第十一、十二条明确提出,(企业)应保证用户享有选择权和知情权。企业在收集、使用和保存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提供安全服务时提示应当清晰、客观、公正,处理结果应当明示用户;企业应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安装、运行、升级、修改默认设置等时,应当明确提示用户并经用户确认,不得代替、欺骗、误导或强迫用户做出选择,不得违背用户意愿修改用户已确认的选择设置。
这一系列的规定直指此前腾讯的“抄袭+捆绑”的不正当推广策略。权威测试机构PCWorld中国实验室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IM聊天软件的QQ2013,以满分5分的最高流氓指数,成为最影响用户电脑性能捆绑软件之王。另外,近日,有网友发现,百度搜索提供的阿里旺旺下载后竟捆绑了百度杀毒。据网友描述,当通过百度搜索“阿里旺旺”后,下载的软件并非原版,在安装的同时会启动下载工具,下载百度杀毒并自动安装。据悉,搜索豌豆荚等第三方软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针对腾讯和百度的相关推广行为,有业内人士分析,腾讯、百度如果将这种欺骗用户的手段持续下去,继续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控制用户电脑,终将被用户抛弃,也会在市场竞争中被整个行业淘汰。
安全软件进行对恶意程序可直接处置
同时,《公约》第三章特别强调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公约》强调,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软件在用户系统中所进行的安全服务操作及处理结果,应当明示用户。为使用户信息安全免受病毒或者木马、蠕虫等恶意程序的侵害,可在用户服务协议中做出明确约定的前提下,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操作。第十七条则约定,禁止在安装、运行、升级产品过程中,欺骗、误导或强迫用户修改默认设置,或强行修改用户设置,导致其他合法产品功能受影响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
这在赋予安全软件权利的同时,其实也对恶意软件的推广行为进行了规范。事实上,今年8月,全国多地用户举报,称在百度搜索鲁大师软件时,由百度推荐下载的鲁大师“最新官方版”(下载源为百度hao123软件频道)静默捆绑安装百度安全产品。经调查分析,百度推广的鲁大师安装包已被百度恶意篡改,在其中捆绑了百度安全产品。今年9月份中秋期间,刚刚被腾讯入股的搜狗输入法也同样以升级输入法和更新词库为借口,大规模进行浏览器的诱导捆绑和篡改,用户安装搜狗输入法会被捆绑浏览器;而输入法升级过程中,搜狗不给用户任何提示在后台偷偷升级浏览器。10月份开始,腾讯更利用QQ聊天消息推广搜狗浏览器:当QQ用户点击聊天消息中的网址链接时,QQ会提示用户使用“搜狗浏览器”打开,进而静默安装并将搜狗设置为默认浏览器。在自律公约签订之后,这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软件均有权进行直接处置,改捆绑乱象也有望得到遏制。
竞争对手之间不得“歧视性对待”
此外,《公约》对腾讯、百度等巨头惯常采取的“双重标准”对待竞争对手、刻意打压贬低对手服务和产品并抬高自身服务能力的做法也做出了约束。公约第第八条倡导:公平竞争原则。提倡公平竞争,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其他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公约十八条、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在对待和本企业产品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终端软件产品情况下,不得滥用安全软件的功能及权限干扰或破坏其他企业的终端软件服务;对其他企业的终端产品进行评测时应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评测结果欺骗、误导或强迫用户对被评测产品作出处置。
据悉,从去年开始,百度为了遏制360公司的发展,歧视性使用Robots协议,违背遵循互联网公平共享的精神,将其作为工具限制竞争对手,构成不正当竞争。近年来,随着腾讯增持金山网络成第二大股东,QQ电脑管家在QQ中静默安装并强行捆绑金山毒霸,这均构成“歧视性对待”。
此次《公约》的签署意在明确安全服务商的处置权,规范行业领域的公平竞争。相信随着《公约》的签署实施,也将为国内终端安全服务行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而只有竞争才能真正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