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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河北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是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区司法局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从严从细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6个。转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通知9个,有效促进了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区司法局编印并发放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务手册》和《河北区拆违和征收工作手册》,为全区各单位、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区卫计委全力做好新冠防控执法保驾工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被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7名监督员被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北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都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且全部按照要求依据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对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材料等在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组织抓好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基础信息,规范现场行政执法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区卫健委通过编发执法情况简报、《河北卫生计生监督信息》、上报执法视频、在河北区政务网发布“监督动态”及“双随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微信订阅号构建了完善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化体系。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加大推行音像记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记录工作实效。截止目前统计,全区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70台,录像设备156台,手持执法终端机112台和数据采集器69台。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改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经法制审核发现行政执法行为不合法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河北区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核范围、审核流程、审核形式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全力提升优质高效政务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减少政务服务事项12项,推出一批“马上办”事项22个、“就近办”18个、“网上办”88个、“一次办”84个。继续推行承诺制审批改革,以信用状况作为承诺制审批的前置条件,先后梳理出承诺审批事项共39个,要件222个,办结量248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并联审批,并联办理率达100%,项目开工时间由180个工作日压缩到60个工作日。全年政务服务事项264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和EMS免费寄送服务为依托,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企业、个人自主选择通过电脑(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津心办APP)2种方式,即可在线申报我区的391个政务服务事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在政务大厅推行“总服务台+”服务模式,整合取号、复印、引导、电子录入等服务功能,开展“一对一”全程领办帮办服务,以热情、精准、高效的服务赢得企业和群众的信任。

四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10月23日,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同志参加评查工作。本次评查分上下午两场进行,对全区33个行政执法单位今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开展互查互评,集中进行评查。各单位通过查阅其他单位的案卷,发现问题相互进行交流、探讨、学习。区司法局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将案卷中存在的主体认定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程序瑕疵,以及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等较为重大的问题通报各单位,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查缺补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避免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被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发生。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47615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在案卷评查基础上,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优秀案例”报送工作,针对“典型差案”包括的6种不作为、5种乱作为现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没有符合“典型差案”规定的评查标准内容。各部门报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6件。

五是着力加强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成立了河北区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河北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检查计划、检查事项清单,牵头组织各行政部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制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针对抽查工作的新内容新变化优化了检查记录表内容,下发《“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结果均已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142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186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件,下达责令改正18起,处罚决定书14起,查封扣押3起,收缴罚款12余万元,有力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区发改委全年开展粮食执法检查80次,共检查粮食企业(商户)70余次,有效保障了我区粮食市场供给工作。

六是创新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区司法局向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印发了《河北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的通知,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北法办发﹝2020﹞3号),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行刑衔接部门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2件。区司法局成立了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为确保“三年清零”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前期违建房屋处置工作,组织召开拆违工作专题培训会,就拆违工作的程序、重难点环节等内容做了讲解,有效保障了拆违工作的依法进行。区城管委制定完善了《执法证件使用管理规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区文化旅游局深化文化市场执法改革,成立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明确了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七是深入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监督工作。紧紧围绕“高度”“广度”、“深度”、“精度”、“力度”目标,不断压实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责任。在《条例》的宣传推动上,全力做到“四个狠抓”:狠抓融入市级文明城区创建,狠抓《条例》宣传制度建设,狠抓执法典型案例宣传,狠抓新媒体宣传力度。在社区不文明现象问题上,全力做到“四个坚决”:坚决做好毁绿占绿整治工作,坚决查处私搭乱建行为,坚决整治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坚决整治噪声扰民问题。在殡葬不文明祭扫问题上,全力做到“三个注重”:注重联合执法检查,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不文明经商现象问题上,全力做到“三个大力”:大力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开展道路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整治。区城管委推进城市管理执法“721”工作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执法服务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并筹备迎接市人大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圆满完成检查任务,受到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好评。

八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监督各单位信息归结落实及时性工作,已完结的行政检查、已立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必须全部录入到平台,并建立信息归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归集工作抽查,落实全面性要求。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监督案件,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每月主动抽样监督行政执法信息数量不低于当月行政执法信息总数的5%。2020年度全区平均履职率90%以上。积极配合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九是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11月6日,区司法局在河北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开展了河北区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区行政执法人员15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邀请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区委党校教师就《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为打造我区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2019年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基础上,2020年,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培训考试,进一步满足行政执法需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利用“七五”普法有利契机,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并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水平。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河北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河北区发展“五个之城”功能定位,以完善执法运行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制约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能力、素质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从而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条块权责划分,充分体现改革成效。通过改革实现“三减少两规范”,即:减少多头执法、减少多层执法、减少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在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严把人员入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见成效。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完善案卷制作和评查标准,实现行政执法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裁量统一,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公正性,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各执法单位自查自评、案卷评查组综合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等方式,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多程序环节进行行政执法整体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队伍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通过微信、手机APP终端开通相应的学习模块,把教育培训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满足行政执法人员利用零散时间进行自学的需要,提升业务知识学习的针对性、便捷性和趣味性,助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非在编在岗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典型差案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示范警示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四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上下功夫、见成效。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权力事项、公开权力清单、优化权力配置、监督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完善执法衔接配合的协调、督办机制,有效解决权责交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问题,提升权力运行的整体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监督、反馈等工作以及相互间的衔接与配合,纠正“以罚代刑”现象,及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全程、动态监管能力。鼓励和支持执法部门加快推广GPS监测、电子监控、电子芯片等信息化手段在各领域执法工作的应用,利用多媒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推广运用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与应诉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督查督办和监督考核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行政效能监察和究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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