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0】59号)文件要求,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将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收费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收费依据:国办函【2020】109号、津财综【2020】59号。
三、收费标准:
按件计收: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工作,您可通过区发改委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24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