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经营者法制观念,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事前培训,规避消费纠纷,区市场监管局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对中山门街道新开业商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培训中,一是结合目前的新冠疫情形势,从经营场所定期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到从业人员疫情防护具体举措;从经营场所体温检测等查验工作到采用“限量、预约、错峰”多种经营模式,多方位地向经营者进行了讲解。二是围绕食品经营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不得销售“三无”及过期食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销售冷链食品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带领食品经营者系统性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三是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投诉举报典型案例,从“消费者的概念”、“经营者的含义和义务”、“经营者哪些情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情形”、“霸王条款”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解析,有效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经营者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
最后,监管干部与经营者进行现场互动,积极解答了经营者提出的各类咨询,给予合理建议,现场发放了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明白纸,并于培训后进行考试,进一步保障了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