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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

近年来,河东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践行绿色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大文章,努力将辖区河湖水系打造成为生态线、景观线。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东区认真落实“挂长”责任,建立了区、街两级河(湖)长体系,实现了河长、湖长、坑塘长全覆盖,相继开展了“百日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重拳治理了月牙河、护仓河水污染问题。我区的水环境承载力指数由2019年的65.83%提高到了2020年的95.83%;全区5个评价断面三类及优三类断面比例达到60%;月牙河由劣五类水体提升到了四类水体,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河湖面貌显著改善。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位推动落实

河东区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双总河(湖)长率先垂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发挥头雁效应,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级河(湖)长自加压力、提高标准,坚持定期主动巡河,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现场督导岸线环境整治工作,带领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力推动党中央、市委各项部署要求高标准落地落实。

(二)细化防治任务,提升治理能力

结合“三创”攻坚部署,一方面持续加大河湖岸线环境卫生整治,高标准做好环境治理提升,不断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系统根治污染源头,通过流域雨污混接改造、低洼淹泡和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逐步完成基础设施升级,努力构建“宜游宜赏”的滨水活力新地标。2020年,区内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2.9%,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年累计投入7000万元实施月牙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混接点改造任务889处;完成25个低洼淹泡和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排水管网11.6公里,完成清掏排水设施610公里,治理污水外溢1870起,解决8890等各类热线反映情况2812起;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工28个;河道堤岸新增提升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聘请专业规划单位划定了辖区内河湖管理范围,为全区河湖水质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办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护力度,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真落实、真见效,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我区坚持以月度考核和暗查暗访常态化形式倒逼河(湖)长履职尽责。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印发考核通报9期、暗查暗访通报9期、问题交办单166件次、督办单10件次,有效督促了属地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对出现严重水环境问题、履职不力、月度考核排名靠后的街级河(湖)长加大问责力度,约谈街级河(湖)长7人次,印发警示通报3期,切实推动基层河(湖)长及职能部门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二、问题导向,创新机制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问题导向原则,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实效,司法助力有招法

为充分借助公安、检察机关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我区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河东区打击涉河湖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河东区关于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河东区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激发公益诉讼、两法衔接作用。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单位商户排污污染雨水系统等破坏环境突出问题,对辖区百余个雨水井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创新工作模式,首次以诉前圆桌会议形式,向14家辖区单位集中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整改,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出动人员2200人次,机械设备550台次,整治沿街商户乱泼乱倒现象86处,并向临街商户发放整改通知单472份,有效的治理了向雨水井乱泼乱倒的现象。

(二)重高效,专项行动有抓手

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巡河治河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垃圾围河、非法放生、“四乱”等河湖管护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新增“四乱”问题产生,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效,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河东区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通过持续清理整治、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持续改善了河湖面貌。2020年,全区发现并治理水面漂浮垃圾83平方米、插网2处、地笼34处,堤岸生活垃圾128平方米、建筑垃圾312平方米。

(三)重长效,宣传教育有方向

一方面,引导各级河(湖)长掌握高效的工作方法,增强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河(湖)长制培训纳入到了区委党校副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努力将河(湖)长教育培训规范化、常态化。另一方面,为实现河长引领、全民共治的河湖管护良好氛围,确保水环境治理取得更大成效,我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全媒体平台联动,开设《落实河长制·打造美丽直沽新样板》《“十三五”说亮点看发展》等栏目,对河湖治理、落实河(湖)长制任务进行宣传报道,让百姓知晓、支持河(湖)长制工作,为坚定不移打造美丽直沽新样板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三、补短扬长,持续用力

我们深知满足人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绝非一日之功,河东区的河(湖)水环境治理,必须锲而不舍、持之以恒聚力攻坚。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听取群众的声音,发挥群众智慧,共同谋划好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标意见,梳理不足,立足河东区发展实际,补齐各项短板,创新实践经验,让群众满意,让百姓舒心。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我区2021年将重点从河长履职、协调联动、全民参与三方面继续推进,不断提高河湖治理水平。

(一)继续强化河长履职

推行河(湖)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决不让名字空挂、责任空转,切实让河东的水清起来、环境美起来,让群众生活舒心满意。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河湖违法问题多、水生态环境差的河(湖)长,严格按照《河东区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继续强化协调联动

推动各级河(湖)长深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河湖治理工作的研究,抓方案制定、抓组织实施、抓统筹协调,切实履行知河、巡河、治河、护河的全面职责。严格执行《河东区河(湖)长制协调联动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服从指挥、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健全完善多方参与、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强大工作合力,继续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确保我区水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继续强化宣传引导

继续利用网络、电视和新媒体强化宣传,同时沿河新建一批河(湖)长制宣传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积极传播河(湖)长治河管河护河的正能量,增强公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继续借助社会监督力量,拓展举报渠道,对各种损害水生态的行为和现象及时曝光,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河东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加大河(湖)“治岸、治面、治源”工作力度,持续、全面加强水环境管护和治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宜商宜居生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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