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卢伟同志任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河西区河长制事务中心)主任;
王哲同志任河西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宇同志任河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伟民同志任河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昕同志任河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玥同志任河西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兵、任文斌同志任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河西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其所担任的河西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李庆元、宋全文同志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安丽君同志河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刘俊驹同志天津南楼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