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程序,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津党审委〔2020〕1号)文件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整改联动机制、成果运用机制等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年末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跟踪检查,对账销号,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按期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2020年度审计整改完毕。相关单位已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审计整改期间,相关单位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完善4项财务管理制度,下发本单位严格执行;督促9家企业退还税款4.68万元,并于2021年1月上缴区财政;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制度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