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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站站区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西站站区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职能任务和权责清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持续推进“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平安站区法治环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站区办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积极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截至目前,站区办共梳理出行政职权208项,其中行政处罚203项,行政强制5项。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问题导向,与站区各单位联防联控,加强对站区内涉油烟单位、施工现场、管辖河道、绿地等日常排查和监管。加强源头把控,坚持施工前报备制度,确保所有施工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站区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中规定的事项坚持一事一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调整完善了《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会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为依法行政奠定制度基础。二是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规定》《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要求落实审核责任,对于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流程以及审核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按要求落实。同时根据区司法局《关于落实“服务雄安新区对接京冀”部署 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内容,做到层层审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合理。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建设。站区办按年度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外聘2名律师兼职法律顾问,今年来,共修改各类对外签订合同并出具律师建议书9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余次,为站区办科学决策以及重大问题的审核把关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做到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融合。同时,持续深化“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专项行动,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二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贯彻落实《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会商制度》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修订执法文书,明确取证要点,保障全程记录。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均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信息信用共享平台。站区办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站区办干部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站区办干部均取得执法证。四是加强场站运营秩序治理。以宣传贯彻《民法典》《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乱”为重要抓手,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持续做好客运出租汽车、场站秩序管理等重点领域规范督导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今年以来,立案行政处罚9起,口头批评教育800余次,主动书写《保证书》50人。五是强化不文明行为执法力度。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文创卫”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乱扔垃圾、车辆乱停放、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一方面,通过批评教育、规劝引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治理旅客、司机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提醒、过函、约谈等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跟踪问题解决措施,净化站区环境。今年以来,治理旅客、司机不文明行为270余人次,疏导纠正违规停靠车辆45000余件次,清理乱堆乱放共享单车5000余辆,清理长途、公交场站垃圾堆物11次,督促集中清理垃圾堆物36次。六是加强各职能单位联勤联动。每月及暑运、国庆等重点时间节点协调组织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红桥支队、交管西青道大队、西站地区治安派出所、西站公交派出所、西站铁路派出所等多个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加强对站区离车揽客、叫座等违规行为的治理,确保站区管控到位,出行环境平稳有序。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来,站区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签订了《廉政风险排查责任书》,科级及以下干部结合岗位职责签订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表》,同时,每月按时登录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填报主要工作,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监管平台的纪实填报、履职监督作用。站区办今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二是落实社会监督机制。已通过天津市政府服务热线8890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27718618)。目前群众反馈已全部回复完毕。今年来,无群众、媒体反映行政违法问题。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2020年累计公布行政处罚信息9条,处罚金额累计26800元,行政执法检查信息200余条。同时在红桥区政务网、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集体法治业务培训4次,通过解读《民法典》《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研讨,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提高站区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参加天津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均合格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工作4次,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四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保障工作,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为站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站区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站区办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落实法律顾问、案件处理研判等制度,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并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循环播放防控法律知识,悬挂法治宣传条幅等方式引导扩大旅客、司机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及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了7次包含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执法人员普法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西站站区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入,法律培训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系统。二是对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疑难问题研判不足,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等环节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干部法条运用不够熟练,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经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站区法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为全面推进西站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站区行政执法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同时,严格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用法等制度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处理问题能力水平。

(三)加强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同时,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围绕站区办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实践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站区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津执办发〔2020〕1号)《红桥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的通知》《红桥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等环节,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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