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倡导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昨日(1月1日)上午,红桥区文明交通志愿者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为契机,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主题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头戴小蓝帽,身着蓝马甲,手挥小红旗,站在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宣传《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干规定》。及时劝阻行人及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等现象纠正其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居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文明行车。在志愿服务中,志愿者们通过举落小红旗,为过往行人做指引,保证居民、非机动车都能安全通过马路,同时耐心热情地为过往居民指路,主动帮扶行动不便的老人过马路。红绿灯下,志愿者们一张笑脸,一个手势,一句温馨提示维持着道路交通秩序,传递了文明出行的理念。
通过此次文明劝导活动,有效提升了来往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倡导了出行有序的道路礼仪风尚,形成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良好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