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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八里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津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八里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有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着力提高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密防范亡人和影响较大的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我镇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 加强政治教育。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 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三是 深入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五进”“安全生产专题行”等活动,采取专题展板、媒体跟随、媒体平台宣介等手段,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措施。五是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仓储物流企业(场所)、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六是 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遴选、交流、调任等方式,重点选拔具有化工、电气、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一线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提高专职安全员配备比例,强化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干部能力水平。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宣传)、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 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完善涵盖各类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全部工艺操作环节、操作过程的安全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 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做到“一企业一套隐患排查标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督促企业依托我市隐患排查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2022年底前,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 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加强审计,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依托我市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参保工作,指导相关企业配合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五是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企业内生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六是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公开公示等制度。健全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二是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三是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四是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镇教委、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 完善顶层设计加固“四梁八柱”,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发挥消防专项规划引领作用。二是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工程,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三是 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开展高层建筑、养老机构、森林(公园)等消防安全整治。四是 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五是 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六是 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七是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深入开展乡村消防宣传培训。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旅体育)、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教委、镇党群服务中心(民政)、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 进一步健全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加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授课等形式对重点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一盔一带”等宣传活动,提高广大驾驶人及乘坐人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三是 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四是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五是 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教委、镇安委会办公室、镇镇域经济服务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 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汛、地震预防安全环境建设,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提升城市建设安全韧性。二是 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建筑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三是 重点开展既有建筑改扩建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市政基础设施运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城市安全事故预防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 开展地下基础设施摸底调查,组织建设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五是 健全燃气和供热行业管理,加强排水行业、污水处理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硫化氢中毒预防。六是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等专项治理,加大对项目起重机械、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和验收活动的执法检查,严查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旅体育)、镇教委、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执法大队、派出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七)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 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 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三是 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加强承包商管理,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 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配合部门: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境风险。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密切行刑衔接,共享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三是 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涉爆粉尘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牵头部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负责汇总。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执法大队、派出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仓储物流安全整治。一是 重点摸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等情况,建立台账。二是 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三是 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对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物流园区、大型仓库,要紧盯不放。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牵头部门为:镇安委会办公室、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镇教委、镇农村农业事务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整治。一是 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是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压实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机制。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村农业事务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 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力遏制事故隐患发生。二是 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全、供热锅炉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安全运行水平。三是 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消除事故隐患。

(牵头部门:镇安委会办公室。配合部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旅体育)、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教委、镇党群服务中心(民政)、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牵头部门制定,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有关方案。

三、进度安排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全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个别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事故教训,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挂牌督办、明查暗访、推广行业或领域标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全国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经汇总梳理按程序上报;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镇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强力推进我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落地。

(二)完善法规制度。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科学谋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规范有序开展。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待国家制修订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后,在做好宣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持续推进《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强化保障能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内,既要抓好9个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也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要健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做好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等资金装备保障。要加快推进 “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要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要支持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推动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提升全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要利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要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要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镇安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职责任务履行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之间、各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单位之间,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收集好的经验做法。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报制度,自7月份开始、每月1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及时向镇领导、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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