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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民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蓟州区民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政局主要职责是: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对迷信殡葬用品非法生产、贩卖店进行集中清理。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共同开展了多次联合治理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为深入落实问题整改,我局通过实地走访、舆情搜集、电话沟通(与乡镇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等方式,对文明祭扫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总结出三个问题:一是传统祭扫方式、祭扫习俗根深蒂固,移风易俗难度大。因有市场需求,进货容易,违法成本小,经济效益明显,致使生产、贩卖迷信殡葬用品现象难以杜绝。二是问题治理即时效果好,容易反弹。有的店铺当时清理了,也表示不再出售,但执法人员一走很快就进货、继续出售。农村办理丧事过程中,搭设灵棚、吹打唱、送路等风俗盛行,即便执法人员临时制止了,走后会继续。三是执法难度大。在办丧事过程中,事主情绪容易激动,容易激化矛盾,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疫情防控重点抓了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引导群众采用科学文明形式祭扫,抓源头治理,让群众买不到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今年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做到了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超市、佛教用品店,殡葬用品店无销售冥纸、冥币等,各镇乡村公益性墓地、集中义地无野外烧纸上坟现象,做到全面禁烧。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文明促进条例宣传,加强移风易俗引导。结合“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群众集中祭扫日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积极制定了 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到乡镇街和殡葬服务单位,印发《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000份,与42家殡葬用品店签订了《承诺书》。要求殡仪馆、元宝山庄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广泛宣传今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要求,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或丧葬用品的规定,倡导村(居)民朋友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殡葬服务单位发挥窗口优势,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社区要通过宣传栏刊登优秀民俗祭奠文化常识、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大宣传。通过宣传,确保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争《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宣传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发挥联合检查机制作用,定期对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清理。同时,细化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对违反第七十二条的事项及时移交乡镇街按照《条例》规定处理;对违反第七十三条的事项,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局、乡镇街依法查处;对其他事项,由民政部门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提供有效解决方法。“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各乡镇街有关单位、区民政局殡葬服务站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和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方案》等规定,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加强针对性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对我区27个镇乡花圈寿衣店,丧葬用品经营店、有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超市、佛教用品店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72人次,开展检查1440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352次,没收非法物品7052公斤,金银元宝等354件。

三是加强对乡镇街殡葬执法指导。对在祭扫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乡镇街制止无效的,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和乡镇街联合执法,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村(居)委会的红白理事会组织的指导,推进将文明祭扫、文明治丧纳入村规民约。

三、 存在问题

1.传统祭扫方式、祭扫习俗根深蒂固,移风易俗难度大。因有市场需求,进货容易,违法成本小,致使生产、贩卖迷信殡葬用品现象难以杜绝。

2.有的在办丧事过程中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执法人员临时制止了,走后继续吹打。

3.执法难度大。在办丧事过程中,事主情绪容易激动,容易激化矛盾,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

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使用封建迷信用品。

2.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从源头治理,使封建迷信用品无产地。

3.积极发挥联合治理机制,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乡镇街综合执法继续开展封建迷信用品生产、销售专项治理,常抓不懈。

4.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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