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2822330
传 真: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装制品项目 |
彩源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澜河街6号3-E |
天津佳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彩源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天津京顺平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澜河街6号3-E的3#车间,建设“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装制品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46m2,建筑面积946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吸塑盒350吨,吸塑托盘350吨。项目环保投资30万元,预计2021年3月竣工投产。 |
1、挤出、加热、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6m排气筒P1排放。 2、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上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部门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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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7至2021.2.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