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齐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2822330
传 真: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项目 |
天津齐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九山顶路2号 |
天津佳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齐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九山顶路2号,企业拟投资45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项目”,主要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对车间内部改造,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并优化现有喷漆废气处理设施。项目环保投资为30万元,竣工投产后,可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
1、现有液压油缸项目焊接工序使用电焊机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增设一套封闭式小焊接间内进行废气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本项目原料卸料、破碎上料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3排放;白灰、水泥进料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别由各自的仓顶1#、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P14、P15排放;钢筋防腐浸泡、烘干会产生有机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6排放;新增燃气锅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7排放。 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割边角料、沉淀池废水泥、废砂砾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部门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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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0至2021.2.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