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总河(湖)长令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总河(湖)长令〔2020〕第1号)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环境治理,1月22日,区河(湖)长办组织全区26个乡镇、街、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水务局考核巡查单位,召开了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及进展情况。自11月下旬开始区水务局集中抽调局17个科室93人组建巡查队伍,采用包保责任制,明确专人专村负责巡查督导,采取日常督导巡查和集中巡查相结合。目前已完成两轮的巡查工作,第一轮共巡查问题点位1987处,各乡镇已完成整改1904处,完成率96%。第二轮共巡查问题点位643处,相关乡镇现在正在整改中。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在加强防控疫情的同时,加大河湖“清四乱”问题治理力度,克服困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各乡镇要建立长效养管机制,严禁问题反弹,特别是对已治理好的“黑臭水体”点位,要巩固好治理成果,保持好治理效果。三是各考核巡查组在巡查中要认真负责,盯住问题不放,确保各乡镇整改到位,改善提升我区河湖水生态环境,促进全区人居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