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推进体育中心街诚信体系建设,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街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11:00在时代奥城商业广场举办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场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宣传音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企业、商户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切实提高辖区居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为我街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此次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1500份,现场发放了300余份,其他资料将由各社区在居民区范围内进行发放和宣传。下一步,我街将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为目标,开展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持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普及诚信知识,提高信用意识,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