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区教育局机关、各基层单位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发动,认真组织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局机关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此外,教育局还制定了《南开区教育局机关诚信准则》,进一步提高干部“诚信、文明、有爱”的思想意识。
各基层单位利用校园公众号等新媒体转发信用条例宣传图片和视频,向广大师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干部教师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并开展研讨交流;利用校会、班会向学生宣传信用条例,从小培养孩子们守信用讲诚信的优秀品质。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营造诚信氛围。第十三幼儿园开展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主题班会,通过图片、小故事使孩子们懂得了要勇于承认错误,不说谎话的道理;第二十二幼儿园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干部教师共同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并通过园所公众号向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第六十三中学、中营小学、南开职工大学、育贤中学等单位利用宣传栏、LED屏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标语向广大师生、家长和居民进行宣传,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氛围。老师们纷纷表示:“诚信”就是师德的目标和灵魂,要体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作为教师更应该正言正行,做事以诚信为本,对家长诚心以待。同时将诚信教育渗透在平时的工作中,将诚信的种子播洒到每个学生的心间。
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教师充分认识到制定《条例》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需要。提高了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落实诚信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浓厚的文明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