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融媒 记者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我区西湖道与白堤路交口、西湖道与玉泉路交口、鞍山西道与西湖村大街交口、黄河道与红日路交口、黄河道与南泥湾路交口、黄河道与文水路交口、黄河道与临汾路交口、长江道与通江路交口、长江道与向阳路交口、红旗路与西营门外大街交口、红旗路与青年路交口、红旗南路与堤南道交口、红旗南路与迎风道交口、红旗路与嘉陵道交口、红旗路与中南道交口、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红旗南路与育梁道交口、红旗南路与宾水西道交口、南开三马路与南开三纬路交口、南开三马路与南开四纬路交口陆续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摄录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提示广大驾驶人依法依规行车,避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士丞 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