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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泗村店镇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武泗村店镇法处决字【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违法露天焚烧的行为
处罚依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决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处人民伍佰圆整罚款的处罚
罚款金额 0.05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
处罚有效期 2021/7/11
公示截止期 2021/7/26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93475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9347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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