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法易网多位著名律师组成的公益律师联盟继续发布关于互联网软件捆绑行为的测试报告——《互联网软件捆绑情况通报(第三期)》(下称《通报》)。据了解,本期测试对象较前一期更广,不仅再次解构腾讯,同时也对奇虎360与百度展开测试。据《通报》所述,百度利用其在搜索上的垄断优势,对搜索结果恶意篡改,重新打包软件并捆绑百度软件,其恶意捆绑推广行为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搜索引擎是网民上网的入口。就目前国内搜索市场而言,百度搜索无疑占据绝对垄断地位。具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恶意牟利无疑会伤害到用户利益。据《通报》测试显示,百度通过恶意篡改搜索结果,将软件重新打包捆绑自家软件的行为十分普遍。其篡改对象通常是一些用户搜索频率高的软件,如微信、PPS、飞信等。
图:在百度搜索PPS搜索结果默认安装百度杀毒
根据以上《通报》中测试结果显示,在百度搜索PPS,出来的PPS软件下载结果中捆绑有百度杀毒软件的默认安装程序。杀毒软件与影音软件原本没有直接关联,这一捆绑不仅属于强制推广。并且,在捆绑的基础上,还默认安装。如果下载PPS的用户没有仔细查看这一搜索结果中的捆绑“陷阱”,直接点击“立即下载”,就会把一个并不需要的杀毒软件安装进电脑,像这样的类似捆绑手段也屡见不鲜。
从法律层面来看百度的捆绑推广行为,对用户(消费者)而言,篡改搜索结果、默认安装等行为都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害。而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百度作为互联网搜索行业占据支配地位的巨头,利用市场优势进行捆绑推广,不仅会造成中国互联网荒漠化,同时也伤害行业竞争的公平性,更是对创业公司生存发展的扼杀,影响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