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按照区政府领导要求和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区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部署,请认真做好今年市、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组织办理。各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对收到的建议提案一件一件梳理,认真吸收采纳,研究制定举措并狠抓落实。要按照“诚心诚意接受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举一反三推进工作”的原则,强化组织推动,结合本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和20项民心工程工作,抓好建议提案督办落实,特别是抓好集中提出或多年呼吁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建议提案的落实,全力提高办理落实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二是深化沟通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方位、全过程沟通理念,把沟通交流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要程序和必经环节,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互动机制。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求教问计,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视察、情况通报、座谈研讨,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切实将深化沟通的过程变成摸情况、求对策。促宣传、达共识的过程,不断巩固“人来人往”“常来常往”的工作格局,确保每件建议提案都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做出答复。
三是扎实有序推进,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严肃认真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对所受理的市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原则上不再接受退转件,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办复任务。对所受理的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于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全部办复任务,各单位对认为不属本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说明退件理由及拟转办单位,并需主要领导审签盖章后,连同交办件退回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后经区政府领导审核后再重新交办。各单位要发扬担当精神,主动领受交办任务,不说不能办,只想怎么办,想办法找办法,把办理建议提案当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抓好落实。
四是严格制度管理,狠抓提质增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任务之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办、办公室综合协调、办理联络员全程盯”的工作要求,明确承办科室、具体人员、办理措施、工作进度,严把答复意见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和文字关。按照市政府建议提案处要求,区政府答复市建议提案,必须经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坚持“三不回复”制度,即:不与代表委员沟通的不能回复、不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的不能回复、不经分管区长审签的不能回复(经分管区长审签时必须注明是否与代表委员沟通)。要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只是通报工作、不回应问题,答非所问、避实就虚,长篇大论、不见落实措施,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协调,审核把关,推动落实,将办理措施与落实效果相统一,真正把办理工作从“纸面”落实到“地面”,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