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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徐静:百度侵权应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以《<著作权法>修改——如何从制度上杜绝百度盗版》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大兴区政府召开,该会由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和北京市大兴区出版物反盗版协会联合举办,旨在探讨如何通过《著作权法》杜绝百度盗版问题。会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徐静认为,百度屡次被告侵权,但仍旧没有改进,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她建议应该在法律制度上加大处罚力度,不仅仅限于民事、行政责任,甚至要扩大至刑事责任。

实际上,百度已经多次被告侵犯著作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允许网络用户将他人作品转化成电子文档并上传至百度文库。但即使百度被判侵权事实存在,处罚力度却不大,并没能阻止百度继续侵权行为。

此前,以何马、韩寒、慕容雪村为代表的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文库侵权,法院最终判定百度话语权侵权事实成立,分别给予受害人1万余元、10万余元和5万余元的赔偿。但作家联盟认为,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太低,远远起不到震慑互联网侵权的作用。

徐静认为,因为侵权成本太低,远远低于以此所获得的不法收入,因而即使是法律手段也没能成功扼制百度侵权,因此而带来的社会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但如果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将侵权行为上升到刑事高度,根据百度侵权程度,不断地加大对其打击力度。

此外,除了赔偿标准低外,作家也无法定报酬请求权。据了解,在《著作权法》中,作家无法定报酬请求权,这一方面大大降低了百度侵权成本,另一方面也增长了百度侵权气焰。徐静建议,修改《著作权法》,赋予作者法定的报酬请求权,即一时发现自己作品未经允许就被上传至网络传播,版本拥有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支付合理的报酬,保护作家权益,同时也以此提高网络平台侵权成本,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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