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及天津市相关要求,为做好成片开发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东丽区新立示范镇10p-05-04单元(丰安路以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东丽区新立示范镇10p-05-04单元(丰安路以西)(以下简称该片区)位于东丽区新立街道,新立示范小城镇内,涉及土地面积66.98公顷,其中涉及新立村农民集体土地1.18公顷,顾庄村农民集体土地3.40公顷。
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建设新立B2地块1个项目,计划2021年实施征地并出让,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规模4.59公顷,系为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区及周边区域居民提供商业配套项目。
该片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开发建设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公益性设施比例达到46.26%,符合实施成片开发的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开发内容与实施计划;
3.效益评估与实施保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及可能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其他公众也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2.主要事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建议、意见。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易景环境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悦
电话:022 88385310-815
邮箱:yjhjgtzx_bes@163.com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