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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满月” 健康环保生活理念在红桥区蔚然成风

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红桥区科学部署,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开展,健康环保生活理念已在全区蔚然成风。

期间,区城管委通过“宣传引导与执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组织开展了系统培训工作、垃圾分类推动会以及“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向市民倡导践行垃圾分类理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发动志愿者力量200余人次,协同属地执法队伍发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手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宣传手册1600余份,为促进全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供保障。

指导属地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单等形式多举措强化群众分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重点打造30个精品小区,每个楼门洞配备宣传板990个,绿地配备书型斜角宣传牌400个,小区路灯宣传旗190个,其他大型宣传展架77个,确保示范小区先行开展,以点带面地推动各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此外,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医院、社区、餐饮服务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行政检查60余处次,下达责令改正4起,温馨提示2份;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餐饮服务行业、居住社区等10个点位进行逐一检查,经现场检查结果反馈,各点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总体良好,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对个别餐饮企业,存在清运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已现场要求其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区城管委在全区各街道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万份,积极推动各条口宣传100余次,出动执法队员2500余人次,行政检查1300余处次,下达责令改正50余起,温馨提示15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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