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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工作措施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津政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以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围绕着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引育创新人才队伍,全力打造创新发展聚集区目标,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4.5%以上;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850件;服务承接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2个,组织实施1个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27家;评价入库“雏鹰”企业达到275家、“瞪羚”企业达到25家,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达到6家。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为依托,高水平建设大学科技园。

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比重达到3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3%以上。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1.积极服务承接重大科研设施建设。围绕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合成生物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平台建设,发挥平台的核心枢纽和龙头带动作用,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科技力量。

2.主动参与原始创新平台建设。对标国家实验室标准,谋划建设天津市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推动合成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具备源头科学创新和前沿技术创造能力的原始创新策源体系。

3.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创新领域。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承担国家、天津市等高水平的重大项目,认真落实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以人工智能“七链”等为抓手,聚焦互联网教育、智能科技两个主导产业,布局脑机接口、生物合成、海洋科技、智慧环保、会展科技五大赛道。以解决重点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目标,鼓励企业、社会力量以联合出资、捐赠等多种途径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有成效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发展聚集区。

1.加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按照“少而精”原则,做好华海清科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配套服务,发挥其市场化机制和发现功能,重点支持5G射频前端模组、区块链技术、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连续反应、组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等医药技术;工业菌种理性设计、酶定向进化等合成生物技术;车联网、车用操作系统、集群控制等无人系统关键技术;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智能传感器、核心工业软件、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先进电子材料、高端铝合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制备技术;新体系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克一批对外高度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科技领先的优势技术。

2.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以信创产业为突破口、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营造产业创新生态。聚焦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CPU设计和集成电路、终端设备等开展技术攻关。以华录数据湖、华为物联网创新中心、阿里云区域经济大脑、天远三维、中科锐眼等企业为依托,引育打造一批龙头带动企业,形成产业链条发展集聚。结合产业图谱,借助首都资源,大力引聚信创龙头企业、大院大所和创新人才。以中盛海天、民祥生物、阳权医疗等现有产业为基础,以锦联(天津)新经济梦工厂园区、泰康合众医疗器械产业园等项目为重点,引进系统集成商、关键功能部件制造企业、智能医疗企业以及相关服务企业,推动生物产业集聚区建设。

3.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布局。以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平台型企业为龙头,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产业基金等各类平台要素支撑作用,建设一批“政产学研金介用”结合的产业协同创新综合体。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市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指导建设华海清科集成电路装备与工艺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4.支持推动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对接天津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程项目,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形成符合天津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产教融合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打通重点行业、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完整的产教融合产业集群。加快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核心区建设,打造科教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高度聚集的“天津智谷”。

5.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装备制造、汽车工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建设一批数字工厂、智能化车间等,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和“灯塔”企业。加强科技对民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支撑。

(三)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1.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区级科技成果运营中心,与市级中心联动,鼓励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及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紧盯校内外科技成果研发动态和区内产业发展动态,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按照技术交易额等实际运行成效对运营机构给予补助。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支持,推动成果评价师、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依托市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积极配合“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形成津南品牌,落实“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

3.支持海河教育园区高校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成果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科研人员评价机制,释放有创业意愿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大学校友、在校师生等开展硬科技和深科技创业,发展校友经济带动项目引入。大力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技术要素流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许可、转让、入股等方式推动技术要素向中小企业转移。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人员不作负面评价。

4.积极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合作,吸引更多高水平成果落地转化。依托海棠众创大街、阿里云创新中心,瞄准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外溢需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服务业,以海河教育园区及周边为核心、11个工业园区为扩展区域,重点承接北京高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项目,引育体验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产业,引进一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及“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爆发型企业和平台型组织,建设京津微创新中心。

(四)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形成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新局面。

1.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秉持高校与城市共生共荣理念,以推动大学科研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新动能为目标,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全区科技“十四五”规划和创新发展聚集区总体规划,制定大学科技园建设行动计划,出台专项支持政策。高标准谋划天津大学科技园、南开大学科技园建设,发挥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打造成为高校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为津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引擎和策源支撑。

2.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打通干部挂职通道,鼓励海河教育园区内高校教师、管理干部到津南区相关部门、街镇挂职。建立全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制度。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1.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保存量、促增量、育幼苗、引优苗、建生态”思路,配合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推动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首次认定、整体迁入、再认定、入库培育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从京冀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给予支持,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培育。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政策。

2.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加强“独角兽”企业培养,在应用场景、数据支持、评价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

3.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市区联动,高水平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等孵化载体。继续办好“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赛事,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热度”和“浓度”。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作用,支持产研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其内部创业和裂变发展,衍生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

(六)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1.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为契机,加快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制定以服务企业需求为主导的人才引聚政策,吸引科技创新人才来区创新创业。落实“人才点餐、天津配餐”机制,采用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结合全市高端人才指导目录和科技人才图谱,精准聚集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2.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立足区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优秀科技人才库,选拔一批杰出人才后备人选进行有计划的重点培养。建立天津市动力与电气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通过校企合作、企企合作等模式加强产业人才培养。落实产业基础人才振兴计划,推荐“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落实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依托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实施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完善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到高校任职。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机制。

(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落实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等创新智库支撑作用。推进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改革。

2.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体系,落实事前承诺、事中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估的管理机制,强化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扎实有效地推进科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保障。

落实引育新动能、智能制造等政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要探索建立企业技术创新长效激励机制,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机制,科技创业投资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社、财政等各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金融支撑。

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加大对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充分利用海河宽带智汇产业基金、智选创投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建立重点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培育期间产生的上市费用、贷款利息、贷款担保费用等给予补贴,“一企一策”服务培育企业。

附件:津南区科技创新工作目标年度分解表(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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