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现将我局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外树形象,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整体协作水平,锻炼执法人员意志,着力打造政治素质强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2、内强素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严格把关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加强专业法和公共法学习,集中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7人次,圆满完成全局93名持部证人员的考试培训注册工作。
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同时也肩负着普法工作。在今年的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和宪法宣传日,我局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相关《宪法》、《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行政执法人员已成为我局普法宣传的中坚力量。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始终认真坚持“三步式”执法理念。执法人员严格划清重大与轻微、故意与过失、屡犯与初犯的界限。在水事执法中切实落实“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水事违法案件,我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和《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的规定确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处罚。
2、执法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作出行政处罚4起,执法文书书写规范,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条款适用准确,执法同时没有违法情况出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平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3、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强化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900多次,第一时间发现水事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处理,既有效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又减少了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失。加强与属地政府、公安、环保、综合执法等多家单位联合执法。5月15日,对杨津庄镇八腊庙村北横渠内施工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跨河建筑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补办相关手续;5月18、20日和6月4、5日抽调98名执法人员先后联合别山镇、溵溜镇、上仓镇开展河道清四乱执法活动;9月2日,出动76名执法人员对州河河西镇河道两侧2处近500平方米违章建筑予以强行拆除。
三、强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行政执法科室责任、职权,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经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导致办案败诉的,将严肃追究执法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行政征收收费依据标准、执法程序、过程及结果,增加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水政监察规范化制度。依法分解执法职权,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全程监督。
四、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
1、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市水政总队、区法院等法律专家分析有代表性行政案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独立办案能力和水平。
2、全市街镇乡综合执法改革,我局多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由于街镇乡执法力量薄弱,存在下放职权查处不到位问题。今后加强与街镇乡综合执法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属地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做到早发现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