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情况报告
2020年,蓟州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蓟州政办发〔2019〕12号),进一步提升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行政执法主体,具体承担林业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1人,其中持有林业执法证人员28人,3人为法制审核人员。
1.行政处罚情况。2020年,我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共作出行政处罚35件,其中:盗伐林木案件5件、滥伐林木案件13件、毁占林地案件15件、无证调运苗木案件1件、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案件1件。刑事立案14件,已全部移交公安部门。
2.行政检查情况。2020年,我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共作出执法检查案件722件。
3.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出庭市中院行政诉讼案件1件,取得胜诉。
4.受理举报情况。2020年共受理举报62件,调查核实后,对符合行政立案标准的49件立案处理。
5.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我局收到区整改办转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问题线索19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核查问题线索,查实反馈。
二、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队伍。2020年,我局整合有执法职能站室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承接原森林公安派出所职责。清理整顿局内行政执法证件,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更换执法队28人行政执法证件,收缴局内其余行政执法证件48本,全部报告区司法局予以注销,保障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的规范化。选设三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专职法制审核,保证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局执法人员总数的5%。聘请天津惠予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协助我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审核等工作。
2.强化队伍培训学习。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培训。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专业性法律法规学习及考试,下发《森林法》读本,人手一份,常学常用常提高,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开展队内业务交流,传授执法经验。同时,走出去、请进来。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讲座。邀请区检察院作客林业局,以案说法授课。
3.配套执法队伍装备。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服装。新购执法记录仪17台,实时定位上传执法信息。两台套便携式执法记录打印设备,现场执法便利化。
三、抓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管理
按照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梳理林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对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新法,调整权责清单,初步形成了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不断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对每本案卷做到必审,指出存在不足,给出审核意见。
畅通行政刑事司法衔接。主动对接区法院,加强与法院行政庭、执行局的沟通,接受法院建议规整案卷,确保案卷移交一次通过。对于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我局依法予以落实。行政检查方面,加强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镇乡政府协作,依法行政检查,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查处,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妥善处理行政应诉案件。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安排局领导出庭应诉,局法律顾问及局法制审核人员参与应诉案件庭审工作,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目前,我局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条主线,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为积极应对疫情,我局印制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致全区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告知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50000余张发放张贴。进入防火期,在全区27个镇乡街发放《关于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域的公告》宣传彩页13万张,设立警示牌258块,862个村村通大喇叭每天定期开展防火普法宣传。努力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提升社会公众林业法治观念,保护我区林业资源。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同时将党性教育贯穿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严控裁量处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时,执法与宣教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法、人性。
2.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补充局法律力量。
3.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将培训学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强化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镇乡政府等部门的配合协作,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