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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统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蓟州区统计局按照统计法治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积极落实,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理顺统计关系,净化统计环境,规范统计行为,有效保障和维护了我区良好的统计工作秩序,圆满完成了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2020年,区统计局共对34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5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232家企业进行数据核查。

一、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一)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1.建立区级责任制。8月份,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印发《蓟州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治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着力解决长期以来的责任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

2.建立部门责任制。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交通局等9个重点部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二)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程序,9月份区统计局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蓟州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实施办法》,该办法从工作职责、移送程序、处理要求和时限等方面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及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惩治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合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为有效提升执法检查水平,保障程序合法、过程严谨、结果可靠,区统计局制定了《蓟州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进一步对规范了统计行政执法用语、执法检查现场工作流程和执法检查处理案件处罚程序。

(四)强化“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作用。执法监督员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和检查完成后两次对检查案卷进行法制审核,针对执法案卷中文书使用有关要求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修正。二是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坚持利用执法记录仪对2020年全部执法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对实施行政处罚的5家企业在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对5家企业及时进行提醒,进行信用修复工作,5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五)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持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一是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执法监督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和考试工作,进一步熟悉了监督平台操作流程。二是积极组织执法证考取工作,2020年区统计局共组织5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书考试。截至2020年12月底,区统计局持天津市行政执法证和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共计11人,占全局工作人员的92%。三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以《蓟州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为抓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从职责分工、执法检查流程、执法检查要求、统计文书使用等方面对执法人员开展全面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水平,形成了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展开。

二、 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

局领导班子亲自部署2020年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组织到位、重视到位、责任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和政策法规牵头科室责任,全员参与,形成合力,积极推动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并讨论通过《2020年蓟州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该方案从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检查工作做出详细安排。

(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根据《蓟州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2020年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由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由综合科负责制定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确定“双随机”检查名单,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培训,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文书资料、检查程序、案卷整理要求等。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分组落实各自分工领域范围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事务。各执法人员负责通知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整理执法文书形成案卷、将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平台等。各专业工作人员同时负责对专业数据及时进行数据核查。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高数据质量

2020年,区统计局充分发挥“双随机”执法检查作用,坚持执法必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0年,区统计局共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34家,进行行政处罚企业5家。同时,对全区工业、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开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九大行业,共计232家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对于发现的数据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在区级层面的宣讲力度

1.邀请市局领导开展全区宣讲活动。区统计局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卫东同志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选编》专题宣讲,会议设主会场1个和分会场48个,区级领导和区直各部室委办局、人民团体、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园区、景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学习,参加学习人员达180余人。

2.区统计局局长在常务会进行宣讲。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兆广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向9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宣讲传达《选编》主要精神。

3.区统计局宣讲组面向街镇乡、园区和重点部门持续开展宣讲。成立3个宣讲小组,党组成员任组长,面向全区9个重点部门、27个街镇乡和开发区管委会共计700余人巡回开展《选编》宣讲。

(二)加大统计法规法规在局内的学习力度

1.制定学习制度。为提高统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建设学习型机关,区统计局制定印发《蓟州区统计局法制知识学习培训制度》。

2.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2020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宪法4次,在此基础上,坚持学习《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系统专业法律法规。

3.加强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利用专题讲座、党员学习日等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分别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蓟州区统计局机关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蓟州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并及时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2020年共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10余次。

4.高标准完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蓟州区统计局2020年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计划》,对2020年学法用法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进行要求和做出具体指导。全局17人已全部完成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加大全区各单位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力度

面向全区各镇乡街、各单位、各部门共计186个单位下发《关于加强蓟州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镇乡街、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涉统工作人员统计法制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日常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四)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宣传力度

1.积极参加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影响力,蓟州局积极号召人员参加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向180余家单位发动通知、利用公众号、朋友圈宣传等多种方式,共组织2000余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位列全市16区第一名。

2.印制并发放各类统计宣传资料。设计并印制统计法治宣传资料4类,内容主要涉及“2020年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诚信统计助力诚信中国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宣传资料力求图文并茂、生动活泼,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推动全社会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规范做好统计工作,并利用9.20统计开放日、人普工作、年报培训会等机会,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其中包括市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法和您唠唠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等。

3.开展第十一届统计宣传日活动。9月份,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为主题,开展了蓟州区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活动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共同主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建宇同志出席活动并致辞,共计千余人参加活动,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

4.利用培训会开展专题培训。利用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年中业务培训会、年报业务培训会进行统计法规和统计信用专题培训,并针对不同的受众对象,选取不用的宣讲内容,目前共开展涉及《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天津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违法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等内容的专题培训10余次。

(五)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

在蓟州区2020年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会上开展题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专题讲座,参会人员共计80余人。

(六)利用多媒体进行统计法治宣传

1.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共完成法治微视频作品2件,分别以9.20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的“26个不得”为主题,作品充分利用微视频宣传载体,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阐释统计法律知识,立足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2.利用“蓟州统计”公众号进行统计法治及统计信用建设相关内容宣传,先后登载《民法典学习公开课》、《我为统计普查建言献策——征集活动开始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文章,利用快捷高效的新媒体手段,力求将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

蓟州区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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