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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森防办关于印发《2021年蓟州区春节森林 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森防办关于印发《2021年蓟州区春节森林

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国有林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管控人为火源,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全面打响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区森防办制定了《2021年蓟州区春节森林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26日

(联系人:乔丽娟;联系电话:29700823)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蓟州区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实施方案

为有效管控人为火源,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全面打响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市、区有关森林防灭火会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焚烧类祭祀用品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我区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燃”。依法严厉打击一切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巩固全区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成绩,接续推进清明、五一零火情、全年零火灾目标实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美丽蓟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 严格落实《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域的公告》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清明节、五一、全国“两会”、春耕备耕、杨柳飘絮等重点时段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针对清明节前祭祀行为集中增多的实际情况,加大对焚烧类祭祀用品的收缴力度,各山区乡镇要加强与区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禁止辖区内商户售卖焚烧类祭祀用品,从源头上管控野外火源;二是高火险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对上坟烧纸、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人员、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的管控;三是对自然保护地、旅游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把守、重点看管;四是大力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要求所有进山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林区。巡护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所辖区域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五是持续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祭祀用火、违法农事用火、违法林业生产用火、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故意纵火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对因违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由公安蓟州分局全力开展侦查,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责任单位: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公安蓟州分局。

(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 在春季森林火灾高发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区森防专业队和乡镇专职灭火队伍深入林区一线靠前巡护宣传,同时采取悬挂防火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防火“赶大集”、村村通广播喇叭、入户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二是区文旅局要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加强对进山游客的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做到文明安全出游;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四是区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法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单位: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三)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将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保护湿地、景区景点、林区坟头等作为排查重点,逐一登记隐患点位,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彻底清理“三边”、“界边”防火隔离带和林区变压器周边、山区主干线公路两侧可燃物,对杨柳飞絮采取喷淋洒水和覆土掩埋等措施进行治理,降低火灾隐患;三是着重对区域和行业内及林区的化工、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林内输配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四是遇大风极端天气对穿越林区的架空裸铝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结合排查重点,加强在“民风民俗、农事生产”等活动较多和重大节日、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时期的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火灾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洇溜镇、尤古庄镇、上仓镇、下仓镇、侯家营镇、桑梓镇、东施古镇、下窝头镇、杨津庄镇、东二营镇、礼明庄镇、东赵各庄镇、文昌街道、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供电分公司、区工信局。

(四)开展森林火险预警监测行动。 一是利用视频监控、林火卫星等对北部山区进行实时火情监测,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遇有特殊天气,全天候进行巡护,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专职灭火队伍全部“动”起来,深入林区一线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与北京、河北相邻边界地区的火情监测和联合巡防,严防境外火入侵;三是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险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责任单位: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五)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行动。 一是经常深入山区乡镇、国有林区督促指导,检查防火责任制、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施设备管理和值班备勤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大力推广应用“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将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文档、图片等材料上传至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火灾或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蓟州分局、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

(六)开展灭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对标国家、市、区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杨柳飘絮等重点时段的专项方案,做到科学有序处置突发森林火情。二是开展灭火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一线指挥员、森防专业队、乡镇和国有林单位半专业扑救队伍、护林员开展全覆盖的灭火安全培训,提升科学扑救和安全避险逃生能力。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灭火机具、通讯设备和防灭火专用车辆的检修保养,配足备齐灭火物资装备和队员安全防护装备。四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扑救理念,进一步落实灭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科学安全高效组织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下营镇、罗庄子镇、渔阳镇、官庄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孙各庄满族乡、邦均镇、白涧镇、许家台镇、别山镇、州河湾镇、西龙虎峪镇、盘山管理服务中心、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黄崖关长城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天津市渔阳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公司、府君山广场管理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范措施。 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我区春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紧绷安全之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

)强化宣传 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下大功夫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认识到明火祭祀行为的危害性,促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

(三)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力度。 要牢记工作目标,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山区乡镇及有林单位,督促各单位高标准、严要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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