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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北辰区委、区政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完成“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政主要领导高位推动,蹄疾步稳推进法治北辰建设

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冯卫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王宝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冯卫华同志主持召开相关区委常委会、依法治区委员会9次,对相关工作作出22次批示、20次圈阅,王宝雨同志主持召开相关区政府常务会6次,对相关工作作出46次批示、12次圈阅。4月23日,冯卫华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指出各镇街、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坚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各协调小组以及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重要精神。

(三)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按照《北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北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办工作办法》等文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1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3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1次。创新一体化工作机制成效显著,落实《北辰区依法治区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依法治区办3名同志和区司法局3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探索周总结、月报告、常态化督察工作模式,全面依法治区按下快进键。自9月以来,先后开展三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走访30余家重点单位,发现亮点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分别形成三轮《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报告》,报书记、区长批示同意后印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打通“最后一米”

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9月13日,第97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民法典物权编新增制度,10月14日,第10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安全生产、民法典和依法拆迁等内容。区委书记冯卫华,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宝雨分别为全区局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组织87个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391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完成87名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二是落实《北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对标区委、区政府、镇(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部门主要负责人五张“任务清单”46项具体内容,明确“任务书”,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制三化”改革,不断创新“五减”“四办”服务,72项区级审批事项实行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开设政务服务“无人超市”31处,涵盖131项无人审批事项,实现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0%,推出许可事项“马上办30项、就近办32项、网上办106项、一次办103项”,解答电话咨询12000余个,网上办6266个,网办率98.97%。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北辰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范围、调整情形和程序,对32个工作部门16个镇街确认保留的9064项权责清单进行公布。印发《北辰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2019年全市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清单,狠抓问题整改,制定《北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方案》,对重点整改单位进行实地督察,检查重点镇2个、部门9个,走访办事大厅8个,抽查服务电话31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发《北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调查问卷》300份,受访企业对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率达到91.35%,问题清单基本清零。印发《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2020行动方案》,明确五方面内容、八个牵头单位,持续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为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程序性保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办理合法性审核84件,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包括合同、协议等47件,向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制定《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抽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扫清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1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调整充实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队伍,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首席法律顾问,选聘3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较高的公职律师作为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注重发挥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9名区政府法律顾问依法履职125件次,包括审核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出庭应诉等各类法律服务。全区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防范行政决策风险、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整合执法机构,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形成我区实施方案。印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7个领域的执法机构组建方案,明确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现已全部完成职责划转交接、人员转隶和机构挂牌。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刑衔接。全面梳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刑衔接、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出台《北辰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行刑衔接相关要求和程序。制发《北辰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试行)》,为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执法争议提供依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集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1730家,搬迁250家,提升160家。做好“双随机”抽查、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同时,开展医疗机构、土壤污染企业等14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下达处罚决定书180件,罚款1160余万元。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20年以来移送环境行政拘留案件4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起,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推进人大法治监督提质增效。主动向区人大报告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接受区人大关于《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积极采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指导意见。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根据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20-2024年)》要求,对双口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抓好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依法开展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共完成25个审计项目。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更新,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21件,答复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向领导专案汇报、复杂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7件,零败诉。印发《关于做好我区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工作和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北辰区关于行政诉讼区级领导出庭应诉工作规程》等文件,督促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二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绘制工作流程图,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2020年以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2884件,不断推进各镇街、村居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先后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67个。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首问责任制,推动民政、自然资源等7个重点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推进行政调解职责落实落细。三是矛调中心成效初显。印发《北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闭环工作流程(试行)》《北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项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6个文件,发挥区领导任专项组组长的优势作用,在“联”上下功夫,在“化”上见成效,化解一批重点事,吸附一批重点人。5月20日挂牌运行以来,区、镇街两级矛调中心共接待1927批5278人次,结案1505件,化解率78%。

(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内容,构建新时期“大普法”格局。打好“七五”普法收官之战。抓好重点普法对象,针对不同对象法治需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天津市北辰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共组织77名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109名审判员和选任人民陪审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其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保证宪法实施。二是注重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指导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中小学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通过线上学习讨论交流、主题“云”班会、网上思政课、微信工作群、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三是深入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印制发放宣传标语70余条、宣传材料15万余份、宣传品3万余份、宣传挂图2000余套,以全民普法促全民守法。在“微北辰”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北辰在行动”专栏,广泛宣传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拍摄制作52期《法治北辰》电视节目。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升。个别起草部门存在征求相对人意见不充分、预期评估不全面、整体框架文字表述不严谨等现象。个别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能及时备案。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区政府及所属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和专门从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尚有少数党政合署执法部门执法设备欠缺。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行政诉讼案件“一高一低”问题突出。我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败诉案件主要表现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作出赔偿决定或承担赔偿责任等类型,多为涉土地房屋征拆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

(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需求分析不够精准,部分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学内涵把握不全面,没有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北辰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务实创新,狠抓落实,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北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全面对标主要职责,清晰知晓明确规定,落细落实重点任务,努力推动全区上下形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的工作氛围。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各项指标任务,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简化审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妨碍营商环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推动小淀镇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守规守法、诚信经营,扎实推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争当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排头兵

推进区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力争达到天津市先进水平,个别功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继续深化“五减”改革,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双万双服”上门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利用“政务一网通”平台,助推联合惩戒落地。

(四)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质增效

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构建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多重防线。开展专项实务和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经验交流座谈会。加强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深化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五)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充实执法监督、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将执法实地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与投诉举报监督、公众监督相结合,形成更有力、有效的监督模式。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协助各单位“减存量”“控增量”。

(六)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按照《北辰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北辰区普法责任清单(修订版)》要求,推动各国家机关进一步细化普法职责,注重普法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和各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在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实时普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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