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和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和平区的中心工作建言履职。2020年共提交提案216件,经审查立案205件。其中委员提案159件,党派、团体提案40件,专委会提案6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41个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已采纳落实的147件,占71.7%;取得阶段性进展的20件,占9.8%;列入部门工作参考的36件,占17.6%;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2件,占0.9%。2020年11月,提案者通过区政协提案信息化系统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的185件,基本满意的20件。
加强引导搭建平台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为委员了解区情民意提供支持。区政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区长通报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定期向委员寄发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的重要文件,组织委员深入8个界别联系点和19个社区联络站开展“两进两知”活动,引导委员158人次参与“和平夜话”实践活动。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和平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参考提纲》,通过表彰优秀提案调动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以建立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进行评价的机制提高委员的质量意识。
三是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在提案征集过程中,通过提案征集通知,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同委员的沟通,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动议形成的提案;在提案审查过程中,规范审查程序,坚持立案审查三级把关制度,邀请区委区政府提案工作部门直接参与提案审查,在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
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提高办理实效
一是发挥组织优势。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区政协主席会、常委会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区政府办定期向区政协主席会、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承办单位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发挥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区政协、区政府办提案工作部门协商机制的作用,推动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发挥监督机制在推动提案办理协商中的作用。多措并举建立提案双向评价机制,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议题。2020年以区政府办为主导,区政协协商各方,确定议题和重点提案,实现了把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委员关注的难点问题纳入重点督办范围的工作目标。修改完善《政协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重点提案遴选督办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协商区政府办和相关承办单位,调整了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时间进度表。对已经落实的,听取承办单位通报并进行视察;对未落实的进行促办,并对后续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
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广泛支持
一是充分发挥提案工作职能部门的作用。区政协提案办把服务贯穿在提案工作的各个流程中。在提案征集过程中,为委员调研、撰写和提交提案提供支持和帮助。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对超出区管范围的,协商市政协委员代为提交;对不能立案的,在解释沟通的基础上予以指导。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对委员反馈的各种问题,积极同区委区政府提案工作部门和承办单位沟通协商,推动问题解决。针对今年因为疫情影响或资金问题不能落实的提案,发挥好桥梁平台作用。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区政协、区政府办提案工作部门加强合作,深度挖掘提案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承办单位和委员的服务指导。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承办单位和委员在线上完成了提案答复工作。区政协、区政府办的提案工作部门利用提案信息化系统,全面了解提案整体办理进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效率。
三是扩大参与范围,积极宣传提案工作。在提案工作中,积极引导委员广泛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如:在建立“提案双向评价机制”和修改完善“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过程中,广泛征求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意见建议。努力拓展工作渠道,邀请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和专业人士等参与提案工作。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视察和协商活动,对提案工作进行动态报道,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提案工作,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