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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民政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蓟州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局普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天津惠予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把关、建议作用,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

(二) 强化学习培训

局党组把宪法、依法行政法律法规、民政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作为学习重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不断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利用党员“政治学日”、“三会一课”等契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促进了全局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 强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按照全市要求,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制定并下发《天津市蓟州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推行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发放临时救助金324.89万元,惠及1355人次。积极开展“发点球”式救助,为96户生活困难家庭发放专项救助资金86万元,将161名困难学生纳入“一对一助学成长计划”。疫情期间,认真落实暂停低保退出、低保渐退、复工复产扣减500元务工成本、首次就业扣减600元劳动成本政策。开展脱贫攻坚帮扶行动,摸排出困难群众2653户进行分类救助。成立工作专班,组织206个结对帮扶困难村验收,同时,紧盯问题复查整改,确保问题“清零”。组织运用核对系统,逢进必核,动态管理,精准救助。截止2020年底,我区共有城乡低保、低收入6625户12772人,特困人员2607人,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6亿余元。

(四) 强化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 组织落实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养老机构设立防疫工作安全员、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养老机构疫情日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防疫工作的抽查,不定期到养老机构内对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将各个渠道防疫物资进行下发。

二是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召开生产安全月启动部署会议、创建食品安全城部署会议、养老机构消防整治启动会,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强对养老机构联合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是 做好“放管服”工作。落实“一制三化”制度,简化养老机构办理备案流程,对新增养老机构提供现场指导,讲解政策。对养老惠企政策和养老机构开办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公开。

四是 每年定期排查未登记养老机构。发现个人或者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联合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五是 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及时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养老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

六是 加强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养老机构通过书面告知、在机构显要位置设置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五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 指导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作为“城乡管控组”单位,指导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民政局成立由4个处级领导带队,科室人员各司其职的巡察小组,按划分的片区开展巡察工作,并建立巡察结果日报告制度,将每日发现的情况及好的做法汇报到指挥部。同时,梳理民政工作职责任务,专门制定了《蓟州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社区养老、殡葬服务、流浪人员救助、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社区工作者关爱等方面制定了方案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压实了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和指导社区疫情防控。

二是 落实一线疫情防控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政策。1.牵头落实一线疫情防控社区工作者补助政策。按照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7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政策的通知》(津民发〔2020〕9号)的文件要求,对在我市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的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参加疫情防控人员社区工作者按照实际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天数,给予每人每天7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民政局会同组织、人社、财政、残联等单位部门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共同审定补助发放人员名单,确定人数、天数和发放金额。而后由财政局按工作流程及时拨付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2.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减轻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压力。疫情防控之初,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话通知等形式,向全区社会组织发出了《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鼓励志愿者充实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同时,为了更加科学防控,不打乱仗,要求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听招呼、守规矩,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参与防疫工作。3.落实一线社区工作者保险制度。为了更加有效解决参与防疫一线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梳理统计上报了城乡社区工作者数据,为4926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免费享受了防疫专项保险,为他们参与一线防控提供了一定的保险保障。4.加强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为切实落实一线疫情防控社会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保障就餐、御寒、值夜等基本生活需要,制作了119顶简易帐篷,花费资金30000多元;发放面包、牛奶、热饮等生活物资,花费资金50多万元。同时,为社区工作者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防护物资,最大程度减少感染概率。采取轮休、倒休等方式,保障防疫一线社区工作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坚决杜绝带病上岗、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等情况发生。在保障硬件设施基础上,针对长期值班值守、加班加点工作、出现身心疲惫的实际情况,部分人员可能出现心理不适等问题,积极向市局协调,对接了两家社工机构,第一时间向一线防疫人员公开心理热线、微信号等心理咨询方式,为有心理需求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5.开展了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服务工作。民政局会同卫健委,从开展社区关爱服务方面与派出医院形成了由社区工作者和医院组成的“二对一”帮扶机制,对援鄂及海河医院红区人员家属进行逐户走访问需、宣传关爱政策、问询问题困难、了解实际情况等工作,并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汇总情况,督促村(居)委会书记等社区工作者每日问询,切实把关爱服务落实到末端。

三是 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1.完成美丽社区创建。按计划安排2020年民政局会同文昌街道办遴选上报了胜利路社区为美丽社区创建单位。一年来,深入社区,对标对表,梳理短板弱项,确定“加分项和减分项”,对社区难以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吹哨”职能,协调各单位部门一起上手。同时,针对胜利路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较差等情况,加大支持力度,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了打造老旧小区规范化建设的试点探索,制定了《文昌街道胜利路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施方案》,从健全体制、摸底建档、建立“一帮一”帮扶机制、建立社区社会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宣传阵地、提升社区环境品质、修订居民公约、建立服务机制8个方面内容入手,探索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方法路子,实现全区推广的目标。完成了社区主要道路两侧文化墙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等为主要内容的楼道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小区公共绿地的改造,统一种植芍药花,增设停车位,美化环境,更好的为居民服务。2.完成天一绿海、胜利路社区拆分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委会设置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通知》,“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管理幅度、公共资源配置等因素确定社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0户居民”的要求,民政局指导文昌街道办将原来的天一绿海社区和胜利路社区两个人口数接近5000户的社区进行了拆分,社区数由原来的31个变成了现在的33个。3.推进“村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召开了各镇乡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村务公开平台”全面推开会议,明确了任务指标、制定了时间表、规范了路线图。主要从加大宣传引导、加快推广力度、规范信息录入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4.开展基层空白点摸排工作。在市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对全区“插花飞地”等基层空白点展开了两轮摸排工作。主要发现官庄镇和许家台镇存在空白点等问题,官庄镇恒大小区、许家台镇盘古卫城等4个新开发小区人口入住率太低,不符合建居委会条件,按照“无死角全覆盖、没有空白点”要求,民政局会同两镇共同努力,在社区建立了社区工作站,配备了专门人员,开展居民服务工作。5.牵头负责“小广告治理”工作,完成方案拟制。以环境整治“百日会战”为契机,会同文昌街道、渔阳镇、城管委、市场监管委、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部门完成了方案制定,以文昌街道、渔阳镇为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宣传发动、组织清理、行政处罚”等方法手段,开展“小广告治理”工作,力推形成治理长效机制。全年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乱贴乱写小广告行为明显减少,城区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 开展2021年度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筹划准备。2021年是新一轮换届年,在区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筹划下,8月份成立了蓟州区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筹备小组,9月份集中办公,先后完成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制作、开展全覆盖走访调研、下派干部提前入村开展工作、排定村(社区)组织换届总体时间安排、组织多次换届方案的意见征求等工作。

五是 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制定工作。1.周密安排部署。指导各乡镇街自觉把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作为全区落实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基层矛盾。2.严格标准程序。在修订内容上,突出环境整治,突出移风易俗,突出安全预防,突出利益导向。在原则把握上:把握合法性原则,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在修订程序上:严格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程序进行,确保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得到广大村(居)民的认可,不断夯实基层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的基础。3.强化检查指导。对修订制定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跟踪了解情况,防止流于形式。通过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民间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建立红黑榜等方式,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成为城乡社区治理的有力抓手。

六是 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1.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我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能力,发挥其在服务民生、改善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优势作用。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长效机制,促进建立品牌社会组织,打造品牌公益项目,培育发展社会组织。2.发动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发挥各社会组织的特点优势,从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出发,寻找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切入点,激发他们主动参与扶贫协作的社会责任感。2020年,共有11家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了培训、结对帮扶等6大类,15个具体项目,投入帮扶资金约50万元。3.按计划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重点开展了“四个结合”:(1)结合清理兼职搞年检,对不符合清理兼职要求的,不能参加年检;(2)结合社会组织法人结构治理搞年检,社团法人没有及时改选换届,办理变更手续的,不能参加年检;(3)结合党建搞年检,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不能参加年检;(4)结合清理休眠组织搞年检,对长期不开展活动、多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清理。

七是 科学调整行政区划管理。按照行政区划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原则,2020年以来,按照区领导关于“变更城区范围行政区划管理”的相关要求,民政局进行了前期调研活动,并形成了“关于变更蓟州城区行政区划管理的调研报告”上报区政府办,按计划组织推进。

(六) 强化社会事务工作稳步落实

一是 全方位提升婚姻登记水平。乔迁新址后,婚姻登记处设置了宽敞、温馨的颁证大厅,新增军人办理窗口,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制定疫情期间结婚登记高峰应急预案,圆满度过“520”、七夕登记高峰,并在5月20日为25对新人举行颁证仪式。截至目前,接受群众电话预约7000余对,电话咨询20000余人次,办理婚姻登记15489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7106对,离婚登记5833对,整理婚姻档案15489份,完成收养登记2人次。

二是 稳步推动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截止2020年底,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人次,其中,精神残疾、智障和儿童等特殊救助对象34人次,护送返乡24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4月份挂牌以来分十场次对本区27个乡镇街儿童督导员和主任进行培训,探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300人次。

三是 推动殡葬服务有序开展。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紧落实蓟州区公益性墓地、骨灰堂试点,委托天津设计规划院制定《蓟州区民政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积极推进东帝龙山陵园项目。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文明祭扫,强化宣传引导,做到全面禁烧。加大殡葬市场治理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查联处。牵头抓好我区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摸排公益性墓地骨灰堂7个、公益性墓地7个、经营性公墓1个、殡仪馆1个,农村公益性义地设施784个,扎实推进统计、督查、整改工作。核查全区丧葬补贴申领材料3011份,累计发放丧葬补贴540.36万元。受理殡葬领域信访60人次。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密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个别民政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政问题的实际能力还有待提升。民政部门专业型的法律工作人员不够,法律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同时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有待加强。二是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完善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三是社区减负工作需进一步落实,同时社区党建引领需进一步夯实。

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有:一是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度不够,参加学法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欠缺,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入不全面,二是新时期的民政工作面临的社会情况更复杂、社会需求更高,需要及时情况变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组织,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失去了本身作为自治组织应该干的工作,居委会“一班人”每天疲于应付各级各类事务性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投身社区治理研究社区治理工作反而显得不太重要,造成了本身职能的弱化;在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建设工作过程中,但由于隶属关系不明、行政制约手段缺乏等多方面原因,本应该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其他队伍共同开展社区建设服务的领导架构,构建不完整不完善。存在诸如社区党组织指挥调度不灵等问题,特别是“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建设主要力量“不听话、不配合”等现象比较普遍,社区党建引领的管理体系需进一步搭建。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教育引导区民政系统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工作制度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强化对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权力的监督,开展全区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不定期对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确保区民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根据现实情况及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2.进一步强化民政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开展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同时加强养老机构“放管服”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对无证无照收养老人机构进行引导管理、对养老机构的运营进行规范、加强对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管理、对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进行规范,加强监管和指导,使日间照料中心能充分发挥作用。

3.进一步加大民政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民政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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