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2018〕124号)文件精神,到2021年全国范围内建成5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10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2018年11月经武清区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体育局推荐,武清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项目创建地区,按照创建要求,起草工作方案并成立组织机构。
二、起草依据
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的通知》,结合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涉及天津市执行标准与创建模范区标准不一致内容,我们与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书面交流,最终将新建社区体育用地面积、医保卡使用等标准,依据天津市相关文件标准进行修订。
三、起草过程
为制定好本方案,区体育局按照国家全民运动建设模范市(区)创建标准,在方案形成初稿后,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就政策依据、指标层次、岗位职责等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继珍副区长审定后,目前已基本成熟提交会议研究。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创建目标。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制定。创建目标,结合天津市、武清区全民健身工作实际进行制定。主要指标有:到2021年,全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个、全民健身公园8个、足球场16个、社区健身园900个,健身场地面积人均达到2.0平方米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400人以上,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6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42%以上。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镇街、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有条件学校100%向社会开放体育场。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赛事活动年度3场次以上,社会组织参与竞赛活动率达到60%以上。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6项,34条。
第一项是大力加强模范区建设统筹谋划,共9条。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和进行全区全民健身专项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第二项是大力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共6条。重点是,建设区体育运动公园、健身场地添置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和扩大增量资源等。
第三项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共5条。重点是,继续举办天津马拉松等赛事活动,进行京津冀区域体育交流,加强体医融合互联,普遍推进基层文体站建设和重点布点建立健身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
第四项是大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共8条。重点是,建立并使用好健身信息共享、互通及“三微一端”平台,鼓励行业、村街特色健身活动,做好工间(课间)操推广等。
第五项是大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设,共3条。重点是,建立镇街、村街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组织实际组织力。
第六项是大力支持休闲健身产业发展,共3条。重点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制度环境、加强体育增长统计及司法支持等。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
分别是:深入调研,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精准落实和常态化落实,高标准跟进等。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共4个方面。
包括: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建立推动网络、建立保障体系、加强氛围营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