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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关于《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区政府办:

根据关于解读《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现结合我区实际,以问答形势对《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1.今年新修订的《实施方案》和去年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今年的《实施方案》主要是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进行同步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变化:

一是删除了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的强制性管控措施。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水泥行业的有关要求,将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等全部纳入绩效分级。

二是删除了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措施,进一步突出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省市的机动车管控措施保持一致。

2.今年的《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有什么特点呢?

一是突出工业企业精准减排。突出对污染排放较大、环保绩效水平低的企业进行管控,且聚焦在涉气生产工序的管控。通过绩效分级,对环保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移动源常态化管控。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开展绩效分级的行业企业分级指标和应急管控措施中均增加了运输方式的管控要求。对于重点行业申报评级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分级指标中明确的运输监管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在非预警期间,应达到分级指标的各项要求,预警期间,应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相应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通过管控要求“前移”,可显著提升重污染应急期间移动源管控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保障类项目行业统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可申请豁免,列入保障。

3.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主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预警发布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醒市民应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尤其在红色预警期间,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措施应对,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红色预警期间,建议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同时,《实施方案》还规定了部分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红色预警期间,所有机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二是对于工业企业和建设工程等,《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天津市静海区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精准减排实施方案》(津静海政办发〔2020〕9号)要求,指导工业企业根据绩效分级指标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建筑工程要停止土石方作业,红色预警期间,要停止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有关的生产活动,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扬尘等“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

三是对于移动源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4.我区的《实施方案》较市级方案有哪些静海特色?

2020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涉气企业绩效分级精准减排,已被市政府列为全市试点项目。依托项目开展,制定《天津市静海区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精准减排绩效分级操作指南(试行)》,以行业为评价单元对排污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依据同一评价单元内各排污单位的单位污染强度工业总产值和单位污染强度缴税额两项指标的综合名次,结合减排控制比例确定企业绩效等级,将企业分为A、B、C1、C2和C3五个绩效等级,差别化分配减排量,逐家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切实实现差别化精准减排。为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持续发挥引导作用,今年的《实施方案》修订中,在工业企业管控中明确了实施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精准减排的有关要求。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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