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天津区域> 宝坻>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历史背景

为巩固我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成果,全面提升旧楼区管理服务水平,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20〕15号)及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20〕15号)

三、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旧楼区管理问题为工作方向,聚焦旧楼区居民关切,不断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旧楼区长效管理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多部门配合,持续推进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高水平发展,营造和谐宜居的旧楼区居民生活环境。

四、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对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社区环境,

五、监督管理

建立旧楼工区长效管理机制,研究解决旧楼区长效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工信局、区邮政公司、区消防支队、国网宝坻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同民政局、住建委、城管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邮政公司、国网公司及路灯管理单位和管理服务企业及居民代表参加,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